首先,作为借款人,我们要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,确实遭遇了网贷机构的非法骗贷,可以拿起法律武器,拒绝还钱;但丑话说前面,如果你作为借款人,揣着明白装糊涂,嘴里喊着被网贷“套路”,心里想着恶意逃废债,那我鄙视你。因为你失去了做人的起码底线。
如何“被套路”?
说白了,就是借钱的时候,被网贷机构或其他机构骗了。这个“被骗了”,主要分三种情况,一是被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,XX网贷声称你借了钱;二是网贷机构涉嫌虚假宣传,你被多收取了利息;三是掉进了非法网贷机构的圈套,被“套路贷”了。上述情况,第三种最为恶劣,损失也最大。
今年2月有个报道,河南洛阳一女子接到电话,声称通过某网贷平台可以借30万,但却需要分期给付,第一期只有1300元(除去砍头息手的只有900元),但最后竟然滚到了28万。目前该非法网贷组织已经被“一锅端”。而该女子由于并没有发生如此多的实际借款,因而避免了多余的还款。
遭遇网贷套路,非法侵害部分,可以不予承担还款责任
首先,被认定为非法侵害利益的那部分金额,借款人可以不予承担责任,也就是可以不还。比如上面例子的28万元。或者,认定为遭遇非法宣传、欺骗,在证据充足、法院认可的情况下,可以不予承担高出法定利息的那部分还款。这里有个年利率24%的红线,超过24%的部分,法院不支持,超过36%的部分,多还了,可以申请退回。
比如,你遭遇了xx贷的套路,以为借款利率年化24%,但实际上算上乱七八糟的费用,年化达到50%,那么超出最高院规定的24%红线的那部分利息,可以申请不予偿还,但年息24%以内的利息,你负有偿还责任,不能免除。